我国与CAC、美国、欧盟食用香料安全性评价的比较研究
目的:探寻我国在食用香料安全性评价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与完善该评价体系的建议.方法:搜集我国、CAC、美国和欧盟现行有效的食用香料安全性评价体系与暴露评估方法的相关资料,对其进行比较研究.结果:CAC、美国、欧盟和我国在有关食用香料安全性评价机构、暴露评估方法和安全性评价程序等方面不尽相同.结论:我国在暴露评估方法及暴露量数据、安全性评价程序、毒性资料数据库建立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对食用香料的安全性评估,并进行使用效果评价,建立较为完善、便于查询的毒性资料数据库等.
食用香料、安全性评价、暴露评估、比较
22
S573;R286
2011-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4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