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至少两个打击乐器的踏板装置
本发明涉及一种踏板(2)装置以及一种将一个踏板装置用于至少两个打击乐器、例如大鼓和“查尔斯顿”式铙钹的方法,这种踏板装置包括一个支承用基座,该基座支承至少两个活动件,这些活动件分别击打每个乐器。这种踏板装置只有一个踏板(2),用于控制所述活动件,所述踏板包括一个第一端部(11)和一个第二端部(20),第一端部使演奏者的脚跟支承在地面上,第一端部以双向转动的方式围绕一条水平轴线(13)和一条竖直轴线(15)加以安装,第二端部配有一些构件(21),适于同布置成使演奏者交替控制活动件的构件(22)相配合。
发明专利
CN98802915.4
1998-02-27
CN1249052
2000-03-29
G10D13/02
让-弗朗索瓦·米格尔
让-弗朗索瓦·米格尔
法国蒙吕松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黄必青
法国;FR
权利要求书1.一种踏板(2)装置(1),用于至少两个打击乐器(3,4)、例如大鼓和铙钹,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个支承用基座(5),该基座支承至少两个活动件(6,8),这些活动件分别击打每个所述乐器,其特征还在于,这种踏板装置只有一个踏板(2),用于控制所述活动件,所述踏板包括一个第一端部(11)和一个第二端部(20),所述第一端部使演奏者的脚跟支承在地面上,所述第一端部以双向转动的方式围绕一条水平轴线(13)和一条竖直轴线(15)加以安装,所述第二端部配有一些构件(21),这些构件适于同布置成使演奏者交替控制所述活动件的构件(22)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