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车辆提供服务的设备和方法
为停放在服务站点(2)的车辆(1)提供服务以及就所提供的服务向个人或公司记帐的系统,其中,车辆(1)具有一个车辆处理单元(10),它包括一个与车辆天线(12)相连的接收机-发射机,以及具有一个手工激活车辆处理单元的装置,而且其中服务站点(2)包括提供服务的设备(3),一个服务站点处理单元(20),它包括一个与服务站点天线(22)相连的接收机-发射机,该服务站点处理单元包括用于登记交易的装置以及用于就所提供的服务向个人或公司记帐的装置,该系统还包括用于自动地将为该车辆服务的行为与车辆(1)关联的装置,此装置可以包括一个装在提供服务装置(5)上的无源信标(30),装在车辆(1)中用于给无源信标赋能的装置以及在车辆(1)中与车辆处理单元(10)相连的第二天线33。
发明专利
CN97193192.5
1997-03-20
CN1214137
1999-04-14
G07C5/00
国际壳牌研究有限公司
艾默克·威尔海姆·哈曼努斯·玛列·波斯; 夏瓦·弗莱德里克·尼考拉斯·玛列·德勒瓦;西斯考·德瓦斯; 乔汉·万·德·斯蒂恩
荷兰海牙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杨国旭
荷兰;NL
1、为停放在服务站点的车辆提供服务以及就所提供的服务向个人或公司记帐的系统,其中,车辆具有一个车辆处理单元,它包括一个与车辆天线相连的接收机一发射机,以及具有一个手工激活车辆处理单元的装置,而且其中该服务站点包括提供服务的设备,一个服务站点处理单元,它包括一个与服务站点天线相连的接收机一发射机,该服务站点处理单元包括用于登记交易的装置以及用于就所提供的服务向个人或公司记帐的装置,该系统还包括用于自动地将为该车辆提供服务的行为与该车辆关联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