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KTV设备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便携式KTV设备,包括显示器、麦克风、声音播放器和收纳盒,收纳盒内设有麦克风放置位和声音播放器放置位,并将显示器设计为盖状,使其作为收纳盒的顶盖。采用上述装置,通过显示器、麦克风以及声音播放器配合使用,可以使人们能随时随地像在KTV一样唱歌,又由于收纳盒内设有麦克风放置位和声音播放器放置位,所以在收纳时可以将麦克风和声音播放器放置在收纳盒内,将显示器作为盖子盖住收纳盒,使便携式KTV设备体积变小,可以随身携带。
实用新型
CN202021211012.6
2020-06-24
CN212484929U
2021-02-05
G10H1/36(2006.01)
广东即唱科技有限公司
黎刚;雷发全;程友平;齐楠;阮慧敏;谭永康
510805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H5三楼-B
广州永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劳觅
广东;44
1.一种便携式KTV设备,包括显示器(1)、麦克风(5)、声音播放器和收纳盒(2),收纳盒(2)内设有麦克风放置位(10)和声音播放器放置位(8),其特征是:显示器(1)为盖状,作为收纳盒(2)的顶盖。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KTV设备,其特征是:显示器(1)中设有本KTV设备的控制器。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KTV设备,其特征是:所述显示器(1)与所述收纳盒(2)可相互分离。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KTV设备,其特征是:所述声音播放器为耳机(6)。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KTV设备,其特征是:所述显示器(1)为触控显示器。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KTV设备,其特征是:麦克风(5)设置有取电触点,所述收纳盒(2)在麦克风放置位(10)处设有麦克风充电触点(24),收纳盒(2)设有与麦克风充电触点(24)电连接的取电触点。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KTV设备,其特征是:声音播放器设置有取电触点,所述收纳盒(2)在对应声音播放器放置位(8)处设有声音播放器充电触点(21),收纳盒(2)设有与声音播放器充电触点(21)电连接的取电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