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氧化碳气体发生炉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一氧化碳气体发生炉,主要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一氧化碳气体发生炉增加飞灰浓度,使煤的利用率不够理想,CO的品质不能达到预期的问题。该一种一氧化碳气体发生炉包括依次相互连接的进料用上壳体、下料用中壳体和产生一氧化碳的下壳体;上壳体和中壳体连接处设有第一自动卸料机构,中壳体和下壳体之间连接有下料壳;下料壳与其底部所在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30°‑70°。通过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达到了高CO品质及高煤利用率,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和推广价值。
实用新型
CN202020283412.1
2020-03-09
CN211946921U
2020-11-17
C10J3/00(2006.01)
自贡市南方锅炉机械配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朱楠
643100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望江坳
北京联瑞联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马秀萍
四川;51
1.一种一氧化碳气体发生炉,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相互连接的进料用上壳体(1)、下料用中壳体(2)和产生一氧化碳的下壳体(3);上壳体(1)和中壳体(2)连接处设有第一自动卸料机构(10),中壳体(2)和下壳体(3)之间连接有下料壳(4);下料壳(4)与其底部所在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30°-7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氧化碳气体发生炉,其特征在于:下料壳(4)外壁设有降温壳(5),降温壳(5)和下料壳(4)之间具有封闭间隙(6);间隙(6)内充有冷却液;下壳体(3)或下料壳(4)上设有冷却液循环口(7)。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氧化碳气体发生炉,其特征在于:上壳体(1)包括料斗(8)和料仓(9);料斗(8)、料仓(9)、中壳体(2)依次连接;第一自动卸料机构(10)设置于料仓(9)和中壳体(2)的连接处;料斗(8)和料仓(9)连接处设有第二自动卸料机构(1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氧化碳气体发生炉,其特征在于:第一自动卸料机构(10)和第二自动卸料机构(11)具有相同的结构;第一自动卸料机构(10)包括固定在中壳体(2)相对内壁之间的连接杆(12);连接杆(12)的两侧分别转动连接有下料板(13),连接杆(12)上连接有扭簧(14),扭簧(14)位于连接杆(12)的底部支撑两个下料板(13)。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一氧化碳气体发生炉,其特征在于:下壳体(3)内壁设有连通下料壳(4)的防磨套(15)。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氧化碳气体发生炉,其特征在于:下壳体(3)侧壁上部设有一氧化碳气体出口(17);下壳体(3)底部设有多个电加热棒口(16)。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氧化碳气体发生炉,其特征在于:下料壳(4)与其底部所在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为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