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为农民合作社”正名”登记为”合作社有限公司”
@@ 日前,上海在全国率先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辟工商登记通道,合作社普遍转型为”有限公司”,明确其企业法人的法律地位,赋予对外经营的功能.上海市农委副主任施兴忠近日表示,上海正在为农业上的”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之间的联结补上关键的环节.
上海市、农民合作社、工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法人、法律地位、对外经营、小生产、大市场、转型、通道、农业、联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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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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