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保护法:一个新的特殊国际法部门
20世纪以来不断增强的全球化促使跨国经济和消费交往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推动各国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国际统一化运动蓬勃发展,以国际消费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际消费者保护法应运而生.国际消费者保护法以国际消费者保护条约为主要渊源、以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与区域性消费者保护组织等国际组织为国际协调与合作的法律形式,构建了一种新的国际法律秩序.国际消费者保护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新的特殊部门,既有一般国际法的共性,又有特殊的构成要素,是国际法发展的必然结果,并为现代国际法增添了新的“成员”.
国际消费者保护法、国际消费关系、国际法新部门
DF90(国际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药品消费者保护中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湖南省智库重大项目《湖南省文化产业融入“一带一路”的政策与法律问题研究》
2020-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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