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能力:备案审查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我国备案审查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要求与现实有限的审查能力之间的矛盾.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与能力建设,对于当前落实宪法监督、推进依法立法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出于制度设计与执行能力相统合的目的,应实现“备案”与“审查”在制度设计上的分离与区别对待,统一关于备案审查的法律规范,还要实行适度的人大与政府横向分权以及中央地方纵向分权,建构一个以权力机关审查为主导、以行政机关审查为重点、以中央审查为统领、以地方审查为必要补充的全方位、立体式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除了发挥权力机关的审查主导作用之外,应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辅助审查作用以及公民、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动力源作用,善于运用高科技手段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与效能化.
备案、审查、依法立法、立法监督、法制统一
DF2(国家法、宪法)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的立法体制研究”15JZD006
2019-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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