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15.08.011
合宪性解释是宪法司法适用的一条蹊径吗——合宪性解释及其相关概念的梳理与辨析
合宪性解释、合宪性推定和合宪性限定解释三个概念分别源自德国、美国和日本.在它们三者之间的关系上,合宪性解释宜作为上位概念,即包括普通诉讼中的合宪性解释和违宪审查中的合宪性解释,后者与美国的合宪性推定和日本的合宪性限定解释内容大致相同.美国的合宪性推定和日本的合宪性限定解释虽基本等同,但强调的重点不同,合宪性推定侧重于司法权对待立法权的立场和态度,合宪性限定解释侧重于一种具体的审查技术.将合宪性解释作为宪法解释或司法适用的通幽曲径的努力虽值得肯定,但未必行得通.
合宪性解释、合宪性限定解释、合宪性推定、宪法适用
DF2(国家法、宪法)
2015-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0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