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14.07.014
短缩二行为犯目的要素研究
短缩二行为犯是将二行为犯或复行为犯缩短为一行为犯或单行为犯,是刑法将并未完成的二行为犯作为追求第二个行为的目的犯予以规定的.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特定的目的,但又不要求该特定目的的现实实现,是一种主观要件多于客观要件、包含“溢出”客观要件的主观要件的犯罪形式.短缩二行为犯中的目的属于主观的构成要件,属于“超过的主观要素”,不同于故意犯罪中的意志因素,且区别于一般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短缩二行为犯之目的的本质应界定为特定的犯罪目的.基于短缩二行为犯特殊的主观要素的存在以及主、客观的不一致性,对其目的要素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短缩二行为犯、主观构成要件要素、主观违法要素、犯罪目的、犯罪动机
DF611(刑法)
2014-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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