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妇女财产继承权要论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中国古代妇女财产继承权要论

引用
中国历史上,男子是财产继承的主角,汉朝中期以后,寡妻在法律上无财产继承权,只有财产管理权;女儿则在一定程度上(即无兄弟的情况下)有财产继承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女儿不能以其他形式继承家庭财产.作为继承的一种形式,女儿可以分得嫁妆;在南宋,法律规定即使有兄弟,其姊妹也可以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这种财产继承权向男子继承权的独尊地位提出了挑战.当然,受制于妇女在当时宗祧继承与社会生活中的状况,这种挑战只能是短时期的、很有限的.

妇女、财产继承权、中国古代法

DF092(法的理论(法学))

作者主持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对化解当今矛盾纠纷的启示研究"2011BFX001

2013-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8-12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13,(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