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性垄断新解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行政性垄断新解

引用
根据<饭垄断法>第8条,一般认为,行政性垄断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但实际上滥用行政权力并非是行政性垄断的唯一行为标准,其行为标准应当是行政主体职权违法,即除了滥用行政权力之外,超越行政权力,行政失职等均能构成行政性垄断.因此,行政性垄断应当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违法(诸如滥用行政权力、超越行政权力或者行政失职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通过对近几年来发生的各种事例的实证分析,可以充分表明从行政主体职权违法的角度重新诠释行政垄断,具有深厚的理论价值和积极的现实意义.

行政性垄断、行政违法、权力、权利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10-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20-12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10,(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