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合抑或全异:辨析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之关系
从我国刑法的静态法律用语来看,第191条的洗钱罪与第312条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有着交叉的内容,在表面上存在法条境合的关系.若从掩饰、隐瞵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利益罪的立法价值、性质和构成要件分析,该罪在犯罪对象、行为方式、明知的内容、犯罪目的、犯罪主体、法定刑等方面,与洗钱罪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在本质属性上不存在法条竞合的关系.
洗钱、隐瞒、掩饰、犯罪所得、金融行动工作组
DF623(刑法)
2009-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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