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5.04.019
保险诈骗罪中几种特殊行为方式的司法认定
保险诈骗罪的一些特殊行为方式,应严格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来进行归类定性.故意扩大保险事故应归于第二种法定行为方式--”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对于事后投保的行为,应一律作为”虚构保险标的”来处理.对于被保险人自杀、自残以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应根据实践当中出现的若干种情况,分别加以分析认定,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保险诈骗罪、故意扩大保险事故、事后投保、人身保险诈骗
DF623(刑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1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