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4.02.021
刑事司法中的罪刑法定与基层法官的刑法解释权
无论刑事立法或有权刑事司法解释的规定怎样详尽,仍然难以弥补刑事立法漏洞.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是让基层法官拥有适用刑法的合理解释权,这是立法定性、司法定量的基本刑法机制的要求,也是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当然,确立基层法官刑法解释权的保障机制也势在必行,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程序性要求.
罪刑法定、刑事立法漏洞、基层法官的刑法解释权
DF61(刑法)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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