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1.03.007
一个单位犯罪、两个犯罪构成--双罚制理论依据新探
@@ 迄今为止,双罚制被认为是惩治单位犯罪最为合理、有效的处罚制度.但是,对于双罚制的依据,即因为单位犯罪而同时追究犯罪单位及其有关自然人成员①两类主体刑事责任的理由,却远未得到理论上的合理解释.双罚制的理论依据可以简单地分为两个问题:(1)单位为什么应对其犯罪负刑事责任;(2)单位中的有关自然人成员为什么也应对单位的犯罪负刑事责任.第一个问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而且关于单位本质的”企业组织体责任论”、”法人有机体说”②也为单位刑事责任的承担提供了有力支持.因此,寻求第二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成为解决双罚制理论根据的关键.
单位犯罪、犯罪构成、双罚制、刑事责任的承担、自然人、理论根据、企业组织、合理解释、犯罪单位、处罚制度、责任论、有机体、类主体、追究、法人、惩治
D91;D92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