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23.05.011
悬赏应征人报酬请求权的理论基础及适用条件
《民法典》第499条关于悬赏广告的规定主要体现为赋予悬赏应征人一种报酬请求权.此种规范方法引发报酬请求权的理论基础是合同还是单方法律行为的争议.立足于悬赏之事的属性、悬赏作为一种特别交易方式的特色以及第499条规定本身而作实质性思考,将单方法律行为说作为悬赏应征人报酬请求权的理论基础更为可取.契约说虽然也能在理论和技术上自圆其说,但其思维方法明显有些迂回曲折.采纳单方法律行为说时,悬赏应征人报酬请求权的法律适用仅需满足三项条件,即悬赏人必须以公开方式作出悬赏意思表示、悬赏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具有确定性、悬赏应征人必须完成悬赏广告指定的特定行为.
悬赏广告、悬赏应征人、要约、单方法律行为、报酬请求权
D923(中国法律)
2023-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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