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23.02.017
老子不老:作为儒法和解之基的新道家
一部中国思想史,就其根本而言,实际上就是一部儒法之争的历史,也即一部坚持"礼治"还是坚持"法治"的历史.然而,追本溯源,无论是儒家礼治所尚的亲亲而仁民的家国合一,还是法家法治所尚的己之私利以成天下之公的以利释义,都是以老子"道法自然"的"生命自组织性"为其共同的终极依据、终极根基.认识到这一点,不仅有助于克服中国思想儒法取舍之间非此即彼的两难,同时正如近现代异军突起的"以道释儒""以道释法"复老思潮所表明的那样,也为当代呼之欲出的"新道家"的兴起做出了极其重要的理论铺垫和贡献.
儒法之争、道法自然、近现代复老思潮、新道家
B244.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020
2023-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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