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22.12.002
协商民主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路径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民主要成为信仰、制度、习惯和生活方式,必然要从理想走向现实、从原则走向制度、从规划走向程序.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意味着人民享有充分的选举和投票的权利,也意味着人民能够广泛参与各种协商活动,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诠释.协商民主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价值,具有体系完备的制度设计,是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化,也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丰富和发展.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挖掘和发挥协商民主的时代价值,将民主的原则要求与民主的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将民主的制度设计与民主的实践操作结合起来,将民主的理论思考与民主的经验总结结合起来,将中国的民主发展与人类的政治文明结合起来.
协商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
D62(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工程习近平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论述研究22XNQ015
2023-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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