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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0751.2022.06.014

"情""义"相须:孔子情理关系思想新解

引用
情理关系是中国传统思想中最受关注的人伦关系之核心议题.《论语》中所展现的孔子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既重"情",也重"义".在孔子那里,"情"既是人之重要的生命存在方式,也是人之道义确立和德性完善的起点;"义"专注于人事之所当为与人道之所宜,既是外在于人的道德规范,又是内在于人的价值判别力."情"与"义"作为道德范畴,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保持张力的动态平衡关系:"情"为"义"始,"义"为"情"节.在孔子思想之中,"情""义"不离,"义"缘"情"而立,"情"得"义"而安.作为"情"之不爽失的"义",是情感与理性相融合与平衡的逻辑基础,彰显了孔学的合情之真、合理之善与合宜之美.

孔子、情、义、情理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22-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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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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