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21.10.010
农业面源污染财税法律治理的理论深化与工具拓补
近年来,农业面源污染逐渐成为一个新的污染爆发点,其发展大有超过工业点源污染之势.对此,排污权交易等治理措施的效果不佳.财税治理以其经济性、综合性、规制性的特点,可有效化解农业面源污染顽疾.我国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财税法律政策,所选择的财税工具比较单一且有待深化.可将拓宽财税工具的选用范围,作为改革农业环境保护税制的突破口.地方政府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以及农业领域税负增减的悖论,都是改革面临的障碍.应当破除路径依赖,在支出型财政工具的选用方面深化现有制度,在收入型财政工具方面搭建立体架构,形成精准对症的税收制度,原则上不对农业生产者个体课税,而对涉农工业生产给予差异化的税收待遇.
农业面源污染;财税治理;法律制度
D922.68(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创新研究"19BFX194
2021-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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