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20.04.010
违法性认识错误理论的反思与革新
犯罪行为与社会基本伦理之间的对立有时比较模糊,"法律认识错误不免责"引起的罪责刑不相适应问题以及更深层次的责任主义与一般预防之间的矛盾不容忽视.关于违法性认识的学说代表不同的法系特征和法益保护倾向.在我国四要件犯罪构成体系中定位违法性认识要面对诸多矛盾,对该问题的讨论很容易陷入"革新犯罪构成"的死胡同,违法性认识错误则被忽视.对违法性认识错误进行解构,方能创设可行、高效的矛盾解决方案.
违法性认识错误、犯罪构成、责任主义、刑事政策
D924.1(中国法律)
2020-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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