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20.01.018
新出秦简中的授田制问题
最新公布的里耶秦简揭示了更多授田制的细节.从申报来看,吾武和寡妇憗的"谒垦"便记录了迁陵的授田程序.主要有自报、审定和复查三个环节,其重要发现是,在迁陵乃至洞庭和更多地区授田是按小块土地分批授予的,以及管理授田的"田"均按乡设有"左田"或"右田"等.根据对刍稾的征收,在迁陵地区还允许跨乡授田,没有一夫百亩的限额.在耕作方式上,迁陵地区的垦田均大量休耕,被称为槎田或田.它的特点并不在于造田的方式,而在于"岁更"的耕作方式.由此可以推算,迁陵民田每户平均当有耕地70亩左右.至于田租,新出秦简则完全证实刍稾是按实际授田数征收的,并间接证实了土地兼并的存在.
谒垦、槎田、岁更、休耕、土地兼并
K232(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出简牍与秦汉土地制度研究"19BZS02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秦汉三国简牍经济史料汇编与研究"19ZDA196
2020-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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