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9.09.015
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困境与对策
受地方保护主义、部门本位主义等因素影响,我国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碎片化的问题,治理效率低下.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及其生态服务功能的公共性,决定了流域治理必须从碎片化走向协同,这是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建设流域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为此,要构建流域内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领域跨区域协同决策、协同执法、协同司法、执法与司法相衔接等协同治理体系,构建约束和激励并举的机制,将协同理念融入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建设的各个环节,使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获得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全社会的支持.随着流域、区域协同发展的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具体事项范围应更加广泛,相关体制机制应适时完善.
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可持续发展
D922.68(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流域一体化治理的法律机制研究"15AZD067;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科研项目"珠江—西江流域协同治理法律机制研究"
2019-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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