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9.08.009
环境公共利益的宪法确认及其保护路径选择
宪法对环境公共利益的确认是通过将生态利益上升为法益而实现的.我国《宪法》中的"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实质上就是保护和改善环境中具有天然公共性的生态利益.在保护和改善环境公共利益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利益冲突的衡量,通过环境法上各类义务规范的设立,确定利益保护的边界.在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中,国家环境公权力发挥着主导作用,公众环境保护权则扮演参与和监督的角色.
生态利益、环境公共利益、环境公权力、公众环境保护权
D922.68(中国法律)
2019-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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