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9.04.002
乡村治理中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比较、问题与对策——基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四个典型案例的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浙江临海、河南邓州、四川成都和广西贵港在探索农村基层协商民主方面创造了多样化的形式并取得了实际效果.四地创新的不同形式的相同点在于:它们均是问题倒逼型实践创新,都有一套完善的制度机制作保障并依靠多元合力推动.其根本性差异在于:运用权力结构划分法,它们分别属于维持型、融合型、嵌入型和下沉型等不同类型.通过比较发现,我国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存在制度创新与既有法律制度衔接不够、协商议事低效、协商主体代表性不足以及持续发展动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为此,需要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明晰协商议事规则、推动网络协商、培育协商文化等方面作出努力,提升协商民主在乡村治理中的运行效果.
乡村治理、协商民主、实践形式
D035(国家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研究”17BZZ002
2019-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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