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制约视角下的宋代司法运行机制
宋代为实现司法权制约之目的,设立多元并列的司法机构,分散司法事权,加强权力制约;完善监察机构,注重司法监督与管理;设立缜密的司法审判程序与司法审判制度,防止冤滥;重视司法官的选拔与任用,并对其从制度上进行严格约束.此外,宋朝历代皇帝通过直接干预司法审判来强化对司法权的制约和控制.这一系列举措是宋代司法权受到制约的保障,也是宋代司法走向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
宋代、司法权力制约、大理寺、刑部、御史台
K244
2018-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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