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8.01.007
落实耕地占补产能平衡的思考
落实耕地占补产能平衡是新时期贯彻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内在需求.然而,实现产能平衡却面临着耕地产能核算标准和方法缺乏、现行建设用地供地机制不利于减少对耕地产能的占用、对产能平衡的监管困难、地方政府提升耕地产能的积极性不足、农民建房补充耕地责任主体无落实等诸多现实困境.落实耕地占补产能平衡亟须构建科学的产能核算标准与方法,强化规划编制中建设占用耕地的产能核算,严控建设对耕地的占用,把耕地产能占用计入建设成本,尽快制定异地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计算办法,完善耕地占补产能平衡的"补、备、核、用、考"全程监管体系,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提升耕地产能的主体作用,谨慎吸纳社会资本参与耕地补充,推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并回归耕地占用的农户补充责任主体.
耕地占补产能平衡、政策内涵、现实困境、对策建议
F301.1(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生计分化中农户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行为及其调控对策研究——以江西省为例"7147311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招标项目"农户生态耕种行为及其调控研究"JD17067;江西省2011协同中心"江西现代农业同创新中心"项目"江西耕地质量提升对策研究"2015WT05
2018-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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