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7.09.015
"三权分置"下的征地补偿费分配问题研究
土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衍生了源于土地集体所有权的集体收益权、源于农户承包权的承包收益权、源于土地经营权的经营收益权.在大规模土地征用开发过程中,巨额的土地补偿款作为土地收益的集中表现形式,在集体与农户以及不同权益主体之间进行分配."三权分置"对征地补偿款分配具有决定性影响,它使村集体、普通承包农户以及承包大户(经营性农户)之间形成了巨大的补偿款分配差距,并有可能带来农户之间土地收益(收入)分配的非平均化,进而造成农户之间的收入分化.
"三权分置"、征地补偿、"两田制"、土地收益权
F321(中国农业经济)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农村火葬制度研究"2015MS145
2017-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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