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中的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处理方法研究
平衡各方利益为解决企业破产中的知识产权许可合同问题提供了理论支点.实践中,传统的待履行合同方法因未能顾及知识产权的特性而难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美国允许被许可人在许可人破产、破产管理人拒绝履行合同时继续使用知识产权,而对被许可人破产时破产管理人能否承担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义务有"假设性测试""真实性测试""字面含义测试"三种解决方法的争议.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应在破产法司法解释或相关法规中构建企业破产中的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法律制度.
企业破产、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法律制度
D923.4(中国法律)
北京市法学会一般课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BLS2015B004
2017-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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