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7.04.019
论程朱理学之异同
过去的学术界通常将程朱理学不作区分.程朱理学究竟有哪些同与异?二者的共同处在于将"理"视为某种超越于经验的、绝对的存在,它是某类事物的所以然者或自性.在程朱看来,宇宙是一个整体性存在,宇宙整体的生存之道便是天理或公道,这个天理或公道便是仁.这是他们的一致处.不同处在于,二程之理只有公理、天理,它不仅是宇宙之理,也是万物之理,即万物分有了同一个天理;朱熹则认为宇宙不仅有天理、公道,而且每类事物包括无生意的种类都有自己的理,世上不仅有公理,而且有不同的别理.这是二程理学所没有的观点.
二程、朱熹、理一分殊
B24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比较视野下的儒家哲学基本问题研究"15BZX052
2017-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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