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6.08.013
管办评分离背景下教育督导职能的完善
教育督导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管办评分离原则的确定,教育督导的职能也应作相应的变革、完善.应当通过明确教育督导对象的职权范围,转变教育督导职能的重心,完善教育督导的督政与督学两项传统职能;同时,通过规范教育评价组织的准入机制、运行机制和退出机制,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估监测体系,健全评估监测结果运用机制,完善教育督导的评估监测职能.
教育督导、管办评分离、评估监测
C40(教育组织、学校)
2016-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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