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5.06.002
依法行政论域中的“懒政”现象及其治理
政府工作人员是公共行政充满活力的“细胞”,但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滋生了职责缺失、无所作为的“懒政”疾病,梗阻了公共行政活动的正常开展,损害了政府的社会形象和威信,本质上是与依法行政相悖的“变相腐败”,应纳入法治轨道治理。治理“懒政”,政府工作人员需要树立法律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要严格依法办事原则,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权力监督,实行政务公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依法行政、“懒政”治理、廉政勤政
D621(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15-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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