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5.04.032
网络视听产业治理主体结构优化路径探析
网络视听产业主要治理主体构成要素为政府治理主体、行业协会、网络视听企业、用户.其中,政府治理作为“元治理”主体,占据主导地位,偏重于刚性治理;行业协会参与治理,偏重于柔性治理和协商式治理;网络视听企业的自治理是治理结构中的主体,治理手段偏重于刚柔兼济;用户处于产业治理结构的终端,其治理自觉和治理功能的发挥在治理结构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优化网络视听产业的多元主体治理结构,即在发挥政府主体的元治理功能的同时,让网络视听企业、行业协会、用户等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协助政府共同承担社会责任.
网络视听产业、多元治理主体、治理结构优化
G206(信息与传播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提升我国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路径与策略研究”12&ZD027
2015-06-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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