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4.10.021
动物保护伦理及其实践困境--以玉林“狗肉节”引发的争议为例
从动物保护伦理的角度看,人类社会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以动物为敌的阶段、以动物为工具的阶段、保护动物的阶段。保护动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是文明进步的体现。狗不同于其他家禽家畜,它是自然界中唯一能信任人并能陪伴人左右的动物,其对人的忠诚与奉献令人动容,正因为狗的这种特殊性,才导致了我们对它的保护。保护狗,一方面出于作为主体的人的责任,另一方面出于人维护自身精神品质的需要,因此保护狗其实保护的就是人自己。保护狗是有条件的,它只是在与人的基本生存发展需要不产生矛盾时才有效。保护狗要以宽容、耐心的态度进行,而不能付诸暴力,它应该在“反思的平衡”中不断获得发展。
狗肉节、社会文明、动物保护伦理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4-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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