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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0751.2014.08.013

农村宅基地流转方案的论争与宅基地集体所有制的再认识

引用
学界对如何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可谓见仁见智,主要体现为宅基地国有化与私有化两种方案的分歧。两派的论争源于对宅基地性质的不同界定、对宅基地流转依靠力量的不同抉择、对宅基地制度变迁成本和绩效的不同评判。双方在貌似观点对立的背后其实存在共同的认识误区,即都静态孤立地审视宅基地集体所有制,进而论定其构成了宅基地流转的根本障碍。实际上,集体所有制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化与宅基地确权登记等完善措施,集体所有制完全可以适应宅基地流转的要求。

宅基地、集体所有制、国有化、私有化

F301.11(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家庭农场发展机制优化研究》13BJY093;2013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中国农民理论的学术史研究》 JD1320。

2014-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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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学刊

1003-0751

41-1006/C

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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