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4.05.025
晚清海关外籍总税务司的法律地位
晚清海关外籍总税务司由海关主管部门遵从皇帝谕旨任命,由英国人担任。他们是同时处在多元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对清政府而言,他们是清政府的雇员,代表清政府从事诸多外事活动,同时也是清政府内政外交的顾问。对英国而言,他们是英国的臣民,维护、践行英国在华利益,同时,他们还要维护列强在华总体利益。在多元利益主体的博弈中,总税务司致力于平衡中西方之间的利益诉求,并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晚清、海关、总税务司
K25(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明清时期对外贸易法制的传承与变革》2013BFX008;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同名课题 CLS2013 D11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重点项目《近代转型中的中国海关法制建构与价值理念1854-1911》12ZS072。
2014-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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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