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4.04.015
我国城乡关系的失衡及其调整
城乡关系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重大关系。由于自然环境、农业自身的弱质性、生产力发展水平差异等客观原因以及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城乡改革不同步、城市通过“剪刀差”剥夺农村、城乡公共产品分配的城市偏向等重城轻乡的制度安排,我国城乡关系出现失衡。城乡关系失衡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必须加以调整,以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为此,必须明确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目标,坚持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原则,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实施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并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
城乡关系、失衡、调整
C912.8(社会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研究》12BKS038;2012-2013年全国行政学院科研合作课题《构建我国新型城乡关系研究》13HZKT186。
2014-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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