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4.03.028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印花税的涉外困境
1913年3月,中华民国北京政府开征印花税时遭到了列强的蛮横抵制.为实现税收公平、属地管理等目的,相关部门不断与各国驻华使、领协商,并令驻外使节与各所在国加强沟通,要求在华外国商民按照中华民国《印花税法》的规定依法纳税.尽管外交部及各地外交特派员艰难交涉,积极争取,但由于国力贫弱及各种不平等条约的限制,印花税的涉外征收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为维护国家利权的外交磋商虽然艰难而又漫长,但彰显了民国初年外交精英们寸权必争的精神和毅力.
民国时期、北京政府、涉外税务、印花税
K258(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清末民初的印花税研究1903-1928》12YJA770025
2014-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4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