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4.03.011
城乡污染转移的法治困境与出路
城乡污染转移实质上是一种成本转嫁,主要表现为城市向农村直接倾废或者城市企业将环境风险或成本以产业链延伸、项目转让、投资、技术贸易等形式转移给农村承担.我国现行环境立法重视城市污染治理而忽视农村环境保护,目前农村的环境执法力量普遍不足,我国尚未建立切实可行的环境污染诉讼机制,这些都使我国规制城乡污染转移的法治建设陷入了困境.为了建设美丽乡村和美丽中国,我国应当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遏制城乡污染转移现象.应当加强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立法,构建“大部制”环保体制和多中心、多元化的农村环境保护机制,探索环保司法模式创新,如启动环境污染诉讼来救济城乡污染转移造成的损害.
污染转移、环境法治、制度完善
D922.6(中国法律)
2012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城乡污染转移的法律对策研究——以环境公益诉讼为视角》2012BFX019
2014-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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