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3.07.009
文化权利及其法律保护*
就其本性而言,文化权利是一种人人享有的个体权利;但在现实意义上,文化权利及其实现与他人、群体以及政府存在着无法割裂的关联性。就总体趋势而言,各国均有加强文化权利立法保护之意图,其模式大致有统一立法模式、融合立法模式和单行立法模式。在我国,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强文化权利之立法保护已成为各界共识。我国选择以文化权利保障基本法为核心的统一立法模式,更具现实性和针对性。
文化权利、统一立法模式、融合立法模式、单一立法模式、文化基本法
D921(中国法律)
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文化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10@ZH024的阶段性成果。
2013-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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