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3.04.028
宋代县级官员失职行为及其原因考察
历朝历代官员的失职都被视为给国家、社会和行政相对人造成巨大损失的行为.统治者针对该行为都会给予行政处分、刑事处罚,进而维护王朝的长治久安.宋代县级官员的失职行为主要表现为荐举官员保举不当、追捕逃犯不力、长官事不躬亲、灾情隐匿不报等现象,产生原因有四:第一,考核制度不重实绩;第二,多层次的监督制度未能得以贯彻执行,第三,任期制度不太合理;第四,腐败的政风以及部分官员素质较差.
宋代、县级官员、失职行为
K244
2013-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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