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3.04.015
“彭宇案”之四重法律问题再检讨
“彭宇案”涉及立法与司法的四重法律问题,值得重新检视.在立法上,因救助行为属于具有正面社会效应的积极行为,所以立法应当采纳“安全港”规则以鼓励人们行善.就司法而言,“彭宇案”的一审判决在公平原则的适用上存在解释上的错误,在证据推理上并不科学,因此并不构成媒体否定公平原则和司法常识的理由.此外,司法不能完全绝缘于媒体,否则难以取信于民、进而获得公信力.“彭宇案”所涉及的并不仅是个案的决断问题,若其引发争议的“场域问题”并未得到解决,类似案例将再次引起社会争议.
公平原则、常识、安全港、司法独立
D923.1(中国法律)
2013-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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