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3.02.032
商业化冲击下的网络微视频生产
互联网为网络微视频的商品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支持.商业逻辑从内容生产者、网络运营商、广告主等方面支配着微视频生产,使海量的微视频呈现出与其生产的商业化诉求高度契合的文本表征,即形式上的碎片化与互文性,内容上的类型化、大众化与娱乐化.在文化产业化背景下,商业力量已成为引领网络视频产业不断推陈出新的重要动力,但也引发了一系列负面影响:微视频与广告的亲密接触严重束缚了创作者的自由,各种功利化的评价机制导致创作者心态浮躁,不少作品出现内容低俗化倾向.既不盲目抗拒,又能保持清醒的批判意识,才是对待商业力量理性、正确的态度,才有可能找到平衡微视频商业性与艺术性的真正富有建设性的策略.
网络微视频、商业化、文化生产、商业逻辑
G206.3(信息与传播理论)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影视文化产业与国家文化影响力》120002040702的中期成果
2013-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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