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2.01.014
论失业保险法的就业保障目标扩展
以往对失业保险法就业保障目标的讨论偏重于其促进再就业的目标实现,而对其预防失业、支持新增就业的目标与功能关注不够,这在现行制度设计中也有体现.将失业保险法的就业保障目标扩展为预防失业、促进再就业和支持新增就业的“三维”结构,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在当前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修订中,应当从这三种维度落实失业保险法的就业保障目标,实现失业保险法从“生活保障型”向“就业保障型”的转变.
失业保险法、就业保障、预防失业、促进再就业、支持新增就业
D922.29(中国法律)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保障农民权益对策研究》08ASH009;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劳动法律制度功能的差别认知及法律完善研究》10YJA820114;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CXJJ-2010-304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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