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1.06.026
流域环境保护中的中央地方关系
流域环境保护事关中华民族的基本生存,也是中央与地方关系调节的重要领域.中央有义务规定流域统一的环保标准及其地方实施义务,并通过司法诉讼等机制让地方义务落到实处.由于地方选民是流域环境污染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所以流域环境保护首先要依靠地方选举制度的力量,让地方行政执法直接对当地选民负责,从源头上遏制企业的污染行为.在此基础上,中央通过行政和司法监督纠正流域环境污染的外部效应,迫使地方政府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环境执法负责.只有这样,中国才能遏制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
中央与地方关系、流域环境保护、地方自治
D922.68(中国法律)
2012-0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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