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1.05.020
构建农村宅基地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公平分配机制的法律思考
如何公平分配补偿利益已成为地方政府对农村宅基地房屋进行征收与拆迁问题的焦点.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补偿利益归房屋所有人,宅基地补偿利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实际征收中,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将全部补偿利益归于房屋所有人.集体土地的合有性质及社会基本善理论决定了对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以人口为基数分配补偿利益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公平分配的关键是要区分宅基地补偿利益中的基本居住利益与超额利益.
宅基地房屋、补偿利益、公平分配机制
D923(中国法律)
2012-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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