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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0751.2011.04.036

从应然之“自然”到应然之“我”——试论老子在自我问题上的主张及其理论前提

引用
在《老子》中,“道”不仅是世界本原,还是价值依据.作为价值依据的“道”受“自然”的规范.《老子》中的“自然”,不是实然的描述,而是一种判断、规范,乃是应然之自然.“道”作为最高范畴,受“自然”的规定,“自然”实际上成为价值标尺.由于老子学说本质上属于价值理论,因此老子在自我问题上肯定的不是“形躯我”、“认知我”,也不是“隋意我”,而是“价值我”.

老子、自然、自我

B223.1(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1-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61-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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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学刊

1003-0751

41-1006/C

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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