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1.03.026
构建我国多元化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间接体现出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这种一元化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不仅对我国民事审判实务造成了困扰,浪费了司法资源,而且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根据当前我国民事纠纷的多元化特点及民事诉讼中注重适用调解原则的大趋势,我国应在民事诉讼立法中设立多元化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即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证据占优势的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证据占优势的证明标准
D925.1(中国法律)
2011-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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