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751.2011.02.042
二级制: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层级的基调
从汉代开始,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就一直面临着管理幅度过大的问题,对此,中央政府采取的办法是,在中央与最高地方行政层级之间设立派出机构,并极力阻止其向地方行政层级转化.汉唐极力将州、道限定为监察机构,宋代的路始终维持派出机构性质,元明清时期的省则为半地方性质.古代地方行政层级的基调、主调是二级制,而不是三级制.
二级制、三级制、地方行政层级、中国古代政治体制
K20(通史)
2011-06-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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